******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宿州百大)现对宿州百大门头亮化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报价采购,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宿州百大门头亮化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2025BDJTGC00033
3.项目地址: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环路88号
4.项目内容:①宿州百大西门门头原12个亮化字及线路拆除、重新安装12个点阵字,尺寸为1.8米*2.2米/个,LED灯珠,灯距2.0㎝(灯珠品牌:台宏、蓝景、华灿),电源盒24个(400W/个),字基板为1.0mm厚镀锌铁板(红色烤漆);②在西门门头上安装4处吊钩,用钢丝绳配滑轮组牵引至南北门楼梯间内(钢丝绳约40米/处)并各安装2个手摇钢丝绳装置(该装置安装后能够上下顺畅牢固可靠,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须24小时到场配合处理);③A1办公楼门头拆除清运、并按要求重装门头和亚克力PVC字,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和附件二《合同》。
5.项目概算:人民币34459.60元。
二、报价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如网站未收录被查询企业信息视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2报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2.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须包含:附件三格式1-7内容;
2.《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内容一致,须按要求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文件内文字、数字、证明资料及公章须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3.《响应文件》须密封在档案袋内于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价说明
1.报价为完成附件二《合同》所列全部内容的价格。
2.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概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30个日历日。
五、评审方法
1.评审方法:有效最低价法,是指报价人《响应文件》满足本项目《竞争性报价文件》所列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
2.如两家及以上有效报价人报价相同且最低的,须再次进行报价,直至产生最低报价;
六、合同签订:本项目成交后,甲(采购人)乙(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附件二《合同》,乙方须严格履行合同所列相关责任和义务。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 上午9: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88号A1办公楼小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电话:孙工 0557-******;(意向报价人如有疑问可来电垂询)
文件下载:宿州百大门头亮化改造项目竞争性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