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工程第三方审价YFSJ-2(HBSJ-202405TL-******2)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05TL-******2 | ||||||||||||||||||||||||||||||||||||||||
1.招标条件 | ||||||||||||||||||||||||||||||||||||||||
本建设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线路起自宜昌地区金巴岭线路所,向西经长阳县、五峰县、鹤峰县、恩施市、利川市至鄂渝省界处。新建正线长330.121km,设长阳东、五峰、后河、鹤峰站、木栗站、恩施南站、利川站等7座车站,其中利川站与既有站并站,木栗站为越行站。宜昌地区相关及配套工程:宜涪至汉宜联络线工程6.547km;宜常铁路同步实施工程9.435km;改建既有宜昌东牵引变电所及相关工程、改建宜昌东存车场及相关工程、宜昌东新建信号楼工程。项目建设工期72个月(6年)。 其他: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金巴岭线路所至长江桥段250km/h。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金巴岭线路所至长江桥段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3000m)。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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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除代建范围外的工程第三方审价,含:除委托武汉铁路局代建范围外的岩溶处理、反坡排水、危岩落石、软岩大变形等不良地质处理费用,按照合同约定需要编制预算的变更设计、材料设备价差以及建设单位因建设管理需要的其他审价(概算清理、验工计价、竣工结算等)、过程专项审计配合、后期评估配合等审价咨询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号为YFSJ-1、YFSJ-2、YFSJ-3,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YFSJ-1标:设计里程DK3+478.784~DK61+767.789(含宜常同步实施工程)范围内站前、站房及全线“四电”工程第三方审价; YFSJ-2标:设计里程DK61+767.789~DK239+884.3509范围内站前、站房工程第三方审价; YFSJ-3标:设计里程DK239+884.3509~DK281+674.441、DK295+900~DK330+576范围内站前、站房工程第三方审价。 计划工期:2284日历天,本服务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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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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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五年内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至少1个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业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变更设计、材料设备价差、不良地质处理费用(含岩溶整治处理、反坡排水、软岩大变形、危岩落石防护处理等)等3类业绩,且每类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可不限于一个合同体现,不良地质处理至少具备岩溶整治处理、反坡排水、软岩大变形、危岩落石防护处理中的1项),所提供的每个合同的总金额均不少于100万元。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或经济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年龄55岁以下,8年及以上铁路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概预算审核、全过程审价、工程审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变更设计、材料价差、不良地质处理费用等)等相关工作的经历,具备至少1项铁路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或概预算审核或全过程审价或工程审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变更设计、材料价差、不良地质处理费用等)项目负责人(或主审人)业绩。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09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2年09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责任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未处于被暂停投标或取消投******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他人员、设备等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对应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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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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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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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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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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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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