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王庄镇排涝泵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滑县王庄镇排涝泵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HJYGG[202505]027号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4 | ******.53 | ******.76 |
质量要求 |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控制价(万元) | 319.289443 |
工期 | 20日历天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李俊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5552 |
2 | ******有限公司 | 朱国封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8688 |
3 | ******有限公司 | 薛刚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8316 |
1.2、中标候选人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时间 | 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乌江白马航电枢纽项目石梁河右岸防护工程 | ******有限公司 | 2022年2月22日 | ******.14 元 |
辉县市南村河山洪沟治理项目 | ******水利局(辉县市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处) | 2024年4月25日 | ******.65元 |
2 | ******有限公司 | 2022年社旗县郝寨镇0.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标段 | ******人民政府 | 2022年7月19日 | ******.61元 |
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第八标段 | ******服务中心 | 2024年3月26日 | ******.97元 |
3 | ******有限公司 | 丰县2024年度顺河镇边庙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8标段 | 丰县顺河镇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28日 | ******.31元 |
2022年滑县半坡店镇1万亩二类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项目(一标段) | ******农村局 | 2022年4月6日 | ******.43元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时间 | 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辉县市南村河山洪沟治理项目 | ******水利局(辉县市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处) | 2024年4月25日 | ******.65元 |
2 | ******有限公司 | 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第八标段 | ******服务中心 | 2024年3月26日 | ******.97元 |
3 | ******有限公司 | 丰县2024年度顺河镇边庙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8标段 | 丰县顺河镇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28日 | ******.31元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已标价工程称量清单,不符合评标办法2.1.3******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3******有限公司未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不符合评标办法中2.1.2的资格评审要求。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评分情况
(详见附件)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 |
公示时间 | 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6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人民政府
地址: ******人民政府
联系人:申玉强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509室
联系人:王婷
电话:******
邮箱:******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晓飞
电话:0372-******
邮箱:******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