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淮安工业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服务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淮工经发复【20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园区财政预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淮安工业园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园区境内约84.5km河道清淤疏浚,采用生态护坡、立式挡墙、防护栏、河堤水土保持等措施,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实施一支大沟、二支大沟与南干渠水系连通工程;实施张码东干渠与张施沟水系连通工程。对园区排涝泵站及节制闸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远程启闭、智能化管理。同时对园区境内雨污管网改造,总长约16.4km,其中雨水管道约8.2km,污水管道约8.2km,并修复道路。新建长约3公里污水管道及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图纸审查、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方案、勘察设计报告、方案效果图、施工图纸、工程概预算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及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可能涉及的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水保、环保、文保、洪评、环评、稳评等项目审批相关前置条件专项报告)】,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设计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结束之日止。其中:设计文件编制周期为60日历天,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完成勘察工作;自勘察完成后,20个日历日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之日起20个日历日完成并提交施工图审查。
2.5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0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查,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1)和(2)的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其中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水利设计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中有一方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联合体中标无效。)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参与投标,则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8 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9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资格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
2.2.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
(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其中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并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水利设计单位。 |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 提供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并链接诚信库(如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 ||
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有效,承诺书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设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2.1.3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 ||
投标文件不得有雷同 | ******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
评分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5分 项目组成员:32分 类似业绩:15分 管理体系认证:3分 勘察设计服务方案:15分 | |
2.2.3(1)
| 投标报价(3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t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t方法一;t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的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7%、98%、99%,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Q1值取值范围:10%,15%,20%,25%,3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则: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过程中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8%、99%),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减0.1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低出1%扣减0.2分;不足1%部分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C=A×Q1+B×Q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过程中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2=1-Q1。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减0.1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低出1%扣减0.2分;不足1%部分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本条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③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3(2)
| 项目组成员 (32分) | 一、项目负责人(2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类)证书的得2分。 二、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设计的其他项目组成员(30分) 1、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类)证书的得2分;且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工程地质)证书的得2分,且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3、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2分;且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4、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得2分;且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5、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类)资格得2分;且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6、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得2分;且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7、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且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8、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水土保持)资格之一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①本次配备的人员均须提供2024年1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具有人社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 ②提供项目组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国家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国家建设******************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文件)。 ④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均为一人一岗,不重复计分。 | |
2.2.3 (3) | 类似业绩 (15分) | 企业业绩(9分): 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5亿元的水环境整治项目(或水利建设项目)设计服务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企业业绩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中标通知书(2)设计合同(3)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 注:①时间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项目投资额以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为准。 ②证明材料需链接诚信库。 ③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④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接受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的业绩参与评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5亿元的水环境整治项目(或水利建设项目)设计服务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业绩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中标通知书(2)设计合同(3)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 注:①时间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项目投资额以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为准。 ②证明材料需链接诚信库。 ③项目负责人在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的职务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提供的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盖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④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⑤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 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
2.2.3 (4) | 管理体系认证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2.2.3 (5) | 勘察设计服务方案 (15分) | 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2分) | 针对勘察设计项目范围、内容,投标人准确理解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熟悉项目情况、总体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可行,得2分; |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3分) |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的,得3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3分) | 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3分; | ||
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3分)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 ||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2分) |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 | ||
合理化建议(2分) | 针对本项目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合理化建议的,得2分。 | ||
注:①技术标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服务方案部分的评审,若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方案所有评分点要求的,其分项评分不得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②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服务方案部分最终得分。若有效的技术标评委评分<5个,则所有有效的技术标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服务方案部分最终得分。 ③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9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开标工作人员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淮安工业园区创智空间3号楼416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三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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