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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配套道路工程的道路园建、电气、给排水、交通、绿化、地材、水泥制品材料(详见附件“格式三-批量材料采购报价清单”)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配套道路工程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
******街道交界处。本项目共包含3条道路,分别为长侨北路、田明南路和田明北路,均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岩土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海绵工程、电气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燃气工程。
2.2 招标范围
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配套道路工程道路园建、电气、给排水、交通、绿化、地材、水泥制品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前述的材料、加工制造、技术支持、运输(含保险)等相关服务。
2.3 工程建设地点:******街道甲子塘片区。
2.4 供货期:具体日期以甲方(招标人)电话、书面通知为准。乙方供货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且乙方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各种因素影响。
3.报价形式
3.1报价形式:以固定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投标人综合考虑原材料涨跌、运费、包装、运输保险、利润、规费、税金等。
3.2每月的供货金额为当月双方签字确认的供货量乘以固定综合单价;最终结算则为每月供货额的累计相加额。
4.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详见“第四章-批量材料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一切有关工程的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5.采购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招标文件及附件、答疑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完成所有招标范围内容。
6.招标人的付款方式
6.2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13 %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绿化苗材为3%的增值税率)。
7.投标控制总价:******.00元人民币(大写:玖佰零伍万元整)
8.投标人资格:
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公司。
8.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8.3获得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商。
8.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9.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09.17、招标报名时间 :2025.09.17~09.22
******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
下载地址:******
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截止时间和交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09月29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提交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绿地中央广场A3栋406 。
交标地点联系人:吴长青,联系电话:******。
12.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09月 29 日14:0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绿地中央广场A3栋406开标。
13.其他注意事项:
13.1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领取招标文件、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3.2如果招标活动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最新通知为准。
招标人: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部
地 址: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 黄灿坤 联系电话: ****** 邮箱: ******
13.3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联系人:刘基汉 电话:****** 邮箱:******
13.4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可同时向招标人和公司合规或纪检部门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咨询举报热线:010-******,咨询举报邮箱:******.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