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0千伏太平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9月 01日至 2025年09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10千伏太平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太平镇太平东路南侧;广东广州白云区钟落潭镇
建设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本期在110kV太平变电站内扩建第三台主变,主变户外布置,扩建主变容量1×63MVA,无功补偿配置1×2×6000kvar+1×1×6000kvar;更换110kV汉太线#40塔~F12塔段的输电线,更换的耐热导线路径长1×0.4km。在站内对110kV绿太甲线、110kV汉太线间隔进行调整,在站内新建电缆沟及电缆构架,电缆路径长度约60米。拆除站内废弃35kV设备支柱、构架;拆除原#2主变出线间隔、拆除110kV绿太甲线间隔、拆除110kV汉太线间隔;拆除110千伏汉太线#40-F12塔输电线路。工程总投资2041.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
环评机构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基础施工开挖量,合理规划临时施工用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场地进行硬化和复绿。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并选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优化施工设备布置,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综合降噪措施。3.施工现场落实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防尘管控措施。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禁雨季作业,防止水土流失,并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不漫排施工废水;各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沉砂池设置应远离地表水体并做好防渗处理。5.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严格按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电缆及废旧电气设备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二)营运期。1.电磁影响。根据类比监测结果,110kV太平变电站扩建后,变电站四周厂界、输电线路沿线及评价范围内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本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满足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的要求。2.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110kV太平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后声环境维持现状,变电站厂界四周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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