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招标答疑
尊敬的投标人:
问题1:本谈判文件项目公告第七、3条:“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
问:可是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安徽省要求:200 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400 万元以下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额预留。
请问:本次采购项目是否为符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
答复: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问题2:谈判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条:谈判保证金:收取贰万元。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非现金形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银行保函、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
答复: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谈判文件执行。
问题3:谈判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条:“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30%”。请问:安徽省明确要求: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并鼓励免收或降低比例;是否应为:“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2%”?
答复: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2% 。
问题4:谈判文件第八章、4.4条业绩情况表:“备注:后附相关施工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请问:是否为:后附相关造价咨询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答复:此处备注改为:后附相关造价咨询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招标采购代理人:******有限公司
2025 年 8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