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承担新疆托克逊县喀拉克孜勒金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新疆托克逊县喀拉克孜勒金矿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托克逊县喀拉克孜勒金矿位于新疆托克逊县城南西约109公里处。
4、建设内容:生产规模由1.5万吨/年变更为9万吨/年。开采标高由1592~1480m变更为1592~1092m,开采方式仍为地下开采,矿区面积仍为0.208k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总
(2)联系电话:******
(3)联系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友好路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工
(2)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联系电话:******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