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二阶段第五批辅机设备小型起重设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二阶段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二阶段第五批辅机设备小型起重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概况: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二阶段建设规模:3×80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35MW级背******有限公司厂内。
******有限公司预留扩建场地
2.3 交货期:2025年7月30日
2.4 质保期:每台套通过168小时调试并交付商业运行后的18个月
2.5 质量要求:(1)机组168h试运行一次通过;(2)争创国优工程。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一览表
标包号 |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LY203224Y51013/XX | 小型起重设备 | 见技术规范书 | 台 | 见技术规范书 | 虹洋热电施工现场 | 2025年7月30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格式见招标文件);
3.3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
3.4 投标单位类似业绩:投标方必须提供自2020年5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300MW 及以上火电厂电动葫芦的成功运行业绩,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投标方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投标方提供的业绩应涵盖不同起重量、不同起吊高度的电动葫芦设备,以证明其产品的多样性和可靠性。(提供业绩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 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logi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虹洋热电行政部、江苏院法务部
投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 投诉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虹洋热电行政部 | 梁女士 | ****** | ****** |
江苏院法务部 | 江女士 | ****** | ****** |
投诉的提出需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并将投诉书发送至投诉联系人邮箱,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诉。
9.联系方式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三路 55 号实验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
电子邮件:******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58-3号
联 系 人:米雪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市委党校教学楼408
联系人:韩畅
电话:******
电子邮件:******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投标人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ome/downloadCenter),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投标人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招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活动。
5.准备及参与招标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 冯晨 | ****** |
6.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投标文件未加密或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ome/download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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