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产生
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转让公告(四次)
(项目编号:XYCQ-******)
受******有限公司委托,就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产生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向社会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标的是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位于盱眙县河桥镇石岗村,标的物以现状为主,意向受让方自行实地勘察,进场清运时,无论土石料市场价格如何波动,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成交价格足额清运,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应携专业人员对标的土石料的数量、土石料含量比率等进行测算核验并予以确认。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价,承担相应的风险,亏损均与转让方无关。
二、转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三、起拍价:转让起拍价为218.7815万元(土石料数量约为36.77万方,单价为:5.95元/方)。本次转让成交总价一次性付清。本次转让标的岩性、数量、质量等均以现状为准,转让标的在装载、清运过程中不称重计量,如与《盱眙县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土石料利用方案》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四、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17时前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商行院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五、竞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10时00分,竞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院内显示屏)。
六、报名材料: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意向受让登记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4、意向竞买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与报价表一并密封提交。
七、报价须知:
1、本次转让以玄武岩土石料总价做为报价单位,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否则报价无效。(如例:起拍价为218.7815万元,最终报价则为219.7815万元、220.7815万元...以此类推)
2、本次转让采用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最高者成交。最高报价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认成交人。
3、密封要求:报价表务请各意向竞买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意向竞买人名称及联系号码。
4、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用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取以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与意向竞买人协议转让。意向人如放弃则视为恶意弃标,委托人有权不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八、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竞标保证金22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做好项目名称备注),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数字人民币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
******有限公司盱眙县支行
方式二:竞标保证金22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055388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有限公司营业部
九、意向受让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土石料购销合同》,并按照《土石料购销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十、意向受让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需以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缴纳。
十二、注意事项:
1、交易服务费: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服务费。
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需缴纳人民币21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3、本转让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4、受让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在项目方指定区域进行装载、清运,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超载、超限、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应项目方要求,受让方在分别完成该项目各区块内标的物的装载、清运后,须将场地基本平整。
******居民的关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或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竞拍人在做出申请竞拍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相关资料可向转让方咨询),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三、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7-****** 段会计 招标人电话:****** 胡先生
河桥镇现场勘察联系人:****** 曹先生
2025年5月6日
报价表.docx
销售合同(汇鑫)模板.doc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
意向人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