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潮镇旧路灯灯杆公开出售公告
一、出售内容
镇区废弃的路灯杆堆放在S336路边的广播站内,现决定进行整体出售,因路灯杆长短不一,难以逐个计算重量,最终以垃圾中转站地磅称出的重量为准进行结算。现面向社会公开出售,详细情况请各潜在买受人自行踏勘。
二、出售要求
1、最低限价:2145元/吨(搬运、运输由成交单位自行解决),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买受保证金:2万元(现金,信封密封当场递交)。
3、出售声明:本次出售标的整体出售不拆分,本次出售所涉资产及相关权益,全部按其现状转让。出售人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不应因任何法律而承担声明或保证的责任。请潜在买受人充分考虑出售资产的显性和隐性的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4、成交款支付方式:成交人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10日内前往出售人指定地点对出售物进行装车并运输至垃圾中转站过地磅秤,地磅秤结果出来后现场立即与出售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一次性付清成交总价款。
三、买受人应具备的条件
买受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出售过程
1、出售活动时间及需递交的材料
本次出售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5日14时00分 ,接受社会公众参与出售活动。
出售活动地点:******服务中心三楼)。
参与出售活动所需材料:
(1)买受人为法人、其他组织: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如有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买受报价单》(加盖公章),报价单中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买受人为自然人:
①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买受报价单》(自然人签字),报价单中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买受人为个体户: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有公章的加盖公章,未申请公章的需经营者签字)。
②经营者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公章的加盖公章,未申请公章的需经营者签字)。
③《买受报价单》(报价单中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有公章的加盖公章,未申请公章的需经营者签字)。
注:上述文件需“一正两副”密封装订成册(用封袋包装密封),买受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需在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需在封袋上签字;买受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在封袋上加盖公章或经营者签字,参与现场出售活动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买受保证金:贰万元整,仅限现金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买受保证金”字样,同时还要写明买受人名称(以法人、其他组织名义的需加盖公章,以自然人名义的需签字,以个体工商户名义需加盖公章或经营者签字)。买受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否则出售人有权拒收买受人的响应文件。成交人的买受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无息退还,未成交买受人的买受保证金出售活动结束后现场退还。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成交公示结束后2日内,成交人须前往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须向出售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由于成交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因成交人原因放弃买受的,将没收买受保证金,并赔偿由此对出售人造成的损失。
4、成交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出售人指定地点对出售物进行装车并运输至垃圾中转站过地磅秤且同时一次性付清成交总价款的,出售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5、由于成交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出售人指定地点对出售物进行装车并运输至垃圾中转站过地磅秤的或未按要求一次性付清成交总价款的,采购单位有权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600 元,由成交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于招标代理机构,报价时综合考虑。
7、出售时间、地点及规则
(1)本次出售签到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5日14时00分前,截止出售时间未签到单位或个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出售活动开始时间为2025年04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服务中心三楼)。注:签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买受人自行踏勘现场,一旦成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及额外要求,出售人不统一组织踏勘。
踏勘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3日(工作日09:00-11:00,14:00-17:00),有意者请安排现场踏勘,具体地址联系出卖人,联系人:吕先生,******,逾期不予接待。
(3)出售方式:本次采用一轮报价,买受人满一家即可开标,如买受人不止一家且响应文件均满足出售文件要求的,则按报价最高方式确定买受人。
特别提醒:报价时如出现意向买受人报价相同且都为最高报价,则进行下一轮报价,直到比出一家最高报价确认成交人。
当报价最高的成交人放弃买受、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出售公告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支付成交额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出售******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公开出售。
买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营者、自然人应参加出售活动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并默认出售活动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买受人一旦提交买受响应文件,买受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已经进入评标环节,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买受响应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出售******委员会。
(4)成交人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10日内前往出售人指定地点对出售物进行装车并运输至垃圾中转站过地磅秤,地磅秤结果出来后现场立即与出售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一次性付清成交总价款。
五、有关事项
1、本次出售面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平、公正、公开。
2、履约保证金缴纳后10日内成交人将废弃的路灯杆运至垃圾中转站过地磅秤,不得延误,在装运过程中生产安全等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3、公告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5日14时00分止。
4、出售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吕先生,******。
5、代理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
出售人:******人民政府
代理人:******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平潮镇旧路灯灯杆公开出售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