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竹至新乐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竹至新乐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4〕2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石柱县金竹乡、新乐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金竹乡场镇入口,经小湾子、河坝、沙坝、下司、百湾、杨树林、茶园、倒洋坝、平阳村、阳光村,止于新乐乡场镇,K67+230至K78+604,长度11.374km,项目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均采用7.5米,车道宽度2×3.25米,土路肩2×0.5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概算金额:11246.7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9149.556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28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依据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监理职责,并配合结算审计及缺陷整改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颁发的 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
******/shizhuweb/,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4-02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4-0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
******/shizhuweb/)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人民街8号 |
地址: |
******街道银梭路19号3-3号 |
联系人: |
冉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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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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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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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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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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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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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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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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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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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31日